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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长信箱说明:
1. 写信人可根据自愿原则网络投信。
2. 写信人要求答复办理情况,必须在投信时,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我们将在核实写信人身份后予以答复;否则不予以答复。
3. 我们将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。
局长信箱:
ldjld@harbin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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